重慶市評標專家勞務報酬指導意見
發布時間:2020-10-22
重慶市評標專家勞務報酬指導意見
為提高評標工作質量,規范評標勞務報酬,維護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和評標專家的合法權益,根據《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暫行辦法》(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令第29號)和《重慶市招標投標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評標專家評標勞務報酬指導意見。
一、評標專家受聘從事評標、資格預審、復核工作的,應當獲得合理的評標勞務報酬。
二、評標勞務報酬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支付。評標勞務報酬按評標活動的時間分段計算,每人每天不得多于1000元(具體支付標準見后)。
三、評標地點較遠的,專家接送及交通費用按以下原則處理:
(一)主城區的評標專家(渝中區、沙坪壩區、江北區、南岸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渝北區、北碚區和巴南區)到主城區以外或在主城區較遠地點評標的,原則上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負責接送評標專家到評標地點;
(二)其他區縣的評標專家跨區縣評標的,原則上自行到評標地點,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按照其不低于往返公共交通合理費用另行支付長途交通費用(搭乘出租車須經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意)。
四、評標專家在評標期間的食宿費用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承擔。
五、非評標專家原因評標工作推遲或取消的,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應及時通知評標專家,并向已到場評標專家支付不低于往返一趟的交通費補償。
六、下列情況不支付評標勞務報酬:
(一)評標專家未完成評標工作擅離評標現場;
(二)評標專家不按法律法規規定或不按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進行評標導致復核。
評標勞務報酬支付標準
單位:元/人
評標時間(T) |
勞務報酬 |
T≤4小時 |
500 |
4小時<T≤6小時 |
600 |
6小時<T≤8小時 |
700 |
8小時<T≤10小時 |
700+150×(T-8) |
注:
1.評標時間從評標專家統一集中起至評標結束時(即評標報告完成)計算。其中,評標專家離開評標室后的休息和吃飯時間除外。
2.同一評標委員會承擔多個項目或多個標段評標的,按評標時間計算評標勞務報酬。
3.評標時間超過一天的,次日重新計算,評標報告應當對此進行合理解釋。
4.評標專家參加評標的基本交通費用已經含在評標勞務報酬里面。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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